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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更鸟之死(全文完)

少年啊:

知更鸟之死


BGM:将死之时掩以水门汀


出场人物:姜丹尼尔 金在奂 黄旼炫 朴志训 裴珍映


*极度ooc 纯属虚构 不要较真




1、


我花了很长时间去接受这个人已死的事实,无论我是否愿意,他的死亡都改变了我原定的人生轨迹。


他让我切实地感受到人命如此沉重却又轻飘飘,我如此熟悉的一个人突然离世,只言片语都没有留下,我在接到消息时手摇身冷——他从此不在了。


那一刹那我在空气里嗅到死的气息,在他的眼睛里看到巨大的沉默与哀伤。


没有希望了,我早该明白。


 


2、


我和金在奂初识于2013年,更准确地来说是我单方面认识他,他作为音乐学院的新生代表在校庆上唱了歌,一下子成了学生中颇具知名度的校友,后来学生会活动我也跟他打过几次照面,他人挺积极,只要有活动都愿意登台表演。大二的时候他开始玩乐队,没课的时候经常去街边演出练胆子,他演出的地方是情侣约会的圣地之一,彼时我有个挺漂亮的年上女友,偏拉着我去看金在奂演出,他唱完以后大概看我面熟,朝我挥手致意,还说要献一首歌给我们这对恋人。我看着他笑,心想怎么才卖唱一阵子就这么驾轻就熟。


一学期后我那个女友在我的移动硬盘里“不小心”看到了些珍藏杂志,意识到我“不正常”。漂亮女孩总是不缺男人的,她果断跟我分手,挺大度地祝我能有自己的幸福。我倒是乐得轻松了一点,因为实际上我也刚确定性向不久,从前的种种疑惑我都归结于一个人身上,致使我开窍太晚。


分手的地方恰巧也在那条街上,我听见不远处有小女生的尖叫声,我想金在奂可能在那儿,择日不如撞日,今天可以去跟他搭个讪。


2014年12月25日,我第一次看到黄旼炫。这个日期很好记,那个画面很难忘。


我越过几个小女生的头顶去看中心位置的人,一下子五味陈杂。好消息是金在奂也喜欢男人,坏消息是他正跟他男朋友当街热吻。


事实上黄旼炫当时搂着金在奂的肩膀,一只手按着他的后脑勺,金在奂整张脸都看不太清楚——我有那么一秒在想是不是借位演戏炒热气氛——但金在奂一只手抓着黄旼炫的肩膀,大衣上被揪出不太平整的褶皱。


真是操他妈的。


黄旼炫松开金在奂,捺了捺他的肩,低头在他耳边说了什么,金在奂整张脸还泛着红晕,轻微的喘息在空气里聚成一团小小的白雾,他不是那种让人一见难忘的惊艳长相,但面相总是柔和爱笑,那一刻我看他真是相当可爱——是我的就好了,我这样想着。


黄旼炫与我擦肩而过,他长了张能做艺人的脸,白皙颀长,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,我感到那双狭长的眼睛在我身上停顿了一下,我有些不自在地把手插进了外衣口袋。


我跟金在奂熟络起来是在2015年,起因是恰巧在学校后门碰到他和黄旼炫争吵,其实整个过程中黄旼炫也没有说几句话,金在奂死活不肯跟他上车,扬言要砸烂他的宝马奔驰法拉利兰博基尼等等等等,我忍不住笑,金在奂这是找了个开租车行的男朋友吗。


“黄旼炫!这是在我学校,不是在你家,我凭什么听你的。”


“你给我滚,现在就滚!”


我总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,当时却没有想起来是谁,我上前拉住金在奂,说他的毕业论文导师正在找他,金在奂疑惑地看着我,倒是黄旼炫开口说:“那你快去啊。”


他看着我和金在奂,面带微笑,眼睛却是凉的,没有笑意。


走在校道上时,金在奂说:“谢谢你啊,丹尼尔。”


我有点高兴,原来他认识我,还直接叫了名字。


他又说:“不过你别插手我的事了,我男…黄旼炫这人很记仇。”


我笑着说:“我怕什么,我又没砸他的车。”


金在奂摆了一下手,“嗨,他也不在乎这个。”


我第一反应是黄旼炫真有那么多车给你砸吗?


金在奂因为之前路演旷了很多公共课缺了不少学分,最后一学年乱七八糟选了一堆课,不知怎么选到了我们学院,跟我坐在一个教室里看中世纪服装史,上课时他趴在桌上呼呼大睡,期末考靠抄我的卷子勉强及格,他便高兴地说要请我吃饭。一月的天气很冷,我们在学校西门那儿的小店涮肉,小小的四方桌冒着热气腾腾的白雾,金在奂就在那些白雾里埋头吃肉,头顶有一个乖巧的发旋,像某种小动物。


我没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。


金在奂夹着的那块肉掉进碗里,他抬起头,隔着雾看我,那张脸上的表情因此模糊不清。我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,开口问了他一句话。事后我非常后悔,如果当时很真挚地表白或者说说哄人的情话,可能就有截然不同的结果。


我问:“你跟黄旼炫怎么样了?”


金在奂夹起碗里的肉塞进嘴里,口齿不清,“就那样。”


“还没分?”


“没,”他气鼓鼓的,“分不掉。”


我继续中邪,“哪有分不掉的道理。”


他抬起头,很认真地看着我,“丹尼尔,是我的朋友就别问那么多了。”


我一时语塞,如果换作别人我可能就会亲切体贴说比起朋友我更想你好好的云云,但那个当下我对金在奂除了之前那些不上台面的想法,还有了那么一点心疼。


是真的有点心疼他,虽然按理来说轮不到我。


据我所知金在奂从小父母离异,跟着妈妈一块儿过,他算争气靠唱歌拿了不少奖赚够了学费,单亲也没让他阴郁孤僻,相反乐观独立,我挺喜欢这种人,长得对我胃口就更喜欢。


我不知道他是天生的同性恋还是后来被黄旼炫掰弯的,我跟他在一块时很少问这些,他也很少提到那个人,我有时会想是不是该下手了,接着我就会看到黄旼炫到学校接他,或者他一脸傻笑地盯着手机。


我是不太愿意承担“第三者”这个名号的。我才20岁,以后还能遇到很多人,用一个金在奂换这种不良记录实在不太划算。


我不想承认的是,黄旼炫确实有点迷人。


黄旼炫长得很出挑,有点神秘,他比我和在奂大一岁,不上学,我也不知道他具体做什么,只是从行迹上看他不缺钱,也不是那种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,相反他斯斯文文的,还会用金在奂的校园卡进图书馆。


有一次突然落雨,我和金在奂在教室等了一会儿也不见小,下午最后一节课后都有点饿,便决定冒雨去食堂,一出教学楼便看到楼梯下的黄旼炫,天气刚刚转暖,他穿着熨帖的衬衣和西裤,撑着透明的雨伞,雨水像是能轻易地打透他。


金在奂这么形容道,“这衣冠禽兽在这儿演什么戏呢。”


下一秒他就哒哒哒地一步两个台阶投向衣冠禽兽的怀抱了。


我轻轻叹了口气,正想着要独自去食堂时,一个声音让我陡然惊醒。


“小叔。”


我回过头,说话的人望着我笑,眼睛扬成一道好看的弧。


我却笑不出来,脸上堆砌了些虚情假意,点点头,“志训呀。”


我18岁的侄子轻巧地走过来,跟身上没骨头似的往我背上一趴,下巴磕在我的肩上,望着不远处的人。


“我还当是多不得了的人,”朴志训嘴角一翘一翘的,好像跟着我的心跳起伏,“就这样啊。”


我手心开始出汗,佯装镇定,“你逃课了?”


朴志训站好了,笑着说:“哪有,我这么乖。”


“我过来上艺考补习班,”朴志训笑着,“你都不关心我的,我今年要高考了呀。”


我突然很庆幸早上了一年学,今年就要毕业。


以及还能和金在奂同时毕业。


 


3、


2017年我毕业了,在一家主管模特的经纪公司做服化,照理说每天泡在一堆莺莺燕燕里我应该很幸福,但我却格外想念小动物一样的金在奂。


也许是老天看我挺有诚意,6月我在房屋中介所遇到了金在奂,7月我们开始同居。


但只是同居,虽然他跟我说他跟黄旼炫是真的分手了。


我们像正常的同学好友那样同住一个屋檐下,他实在是个挺好的对象,早上煮咖啡会煮双份(我甚至不会用咖啡机),给自己的房间加了厚厚的隔音泡沫怕打扰我睡觉,即使害怕猫也允许我将两只流浪猫捡回了家,趁着我撸猫时给食盆加猫粮。他没有固定的公司,靠着路演时的人脉资源唱一些demo或者广告歌,每天出门时会背着那把吉他,他说进可作曲退可防身,我笑着摸他的头发,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就打电话给我。”


我再见到黄旼炫时已经过了半年,十月的天气还不算冷,金在奂和我在7-11吃第二支半价的冰淇淋,电子门打开时机械女音提醒“欢迎光临”,我和在奂随意地往门口看了一眼,看到黄旼炫带着一个轻轻捷捷的男孩,一张脸可能只有巴掌大。


金在奂下意识地抓住了我的手腕。


黄旼炫拍拍那个男孩的肩膀,男孩便自己去了一边的货架,他径直向我们走来,点点头:“好久不见,最近好吗?”


金在奂没好气地说:“好极了,但好不过你呀黄少爷。”


黄旼炫似笑非笑地看着他,我觉得自己像店门前的装饰树。


金在奂朝那个漂亮男孩努了努下巴,“那孩子还未成年吧,你真是禽兽。”


黄旼炫说:“那是我表弟。”


金在奂嗤笑道,“你还乱伦,禽兽不如。”


我明显感觉到手腕上的力量松了。


黄旼炫伸手掐了一下金在奂的脸,笑了,“皮这一下你真的开心吗?”


我没忍住把黄旼炫的手拨开了。


他愣了一下,转身问:“珍映,选好了吗?”


“来了!”那个男孩几步跑过来,捧着一怀花花绿绿的零食。


金在奂目送他们离开,想了想,去冰柜那里拿了几盒牛奶,手的方向一转,顺带了几听啤酒。


我当下有点不高兴,我只喜欢喝烧酒。我挠了挠后脑勺,低头看见柜台的烟,随手拿了一包结账。


晚上我在阳台点烟,拿的时候没注意,这玩意居然是女式的蓝莓爆珠。我戒烟很久了,对这种糖果烟实在兴趣寥寥,刚想捻灭了,金在奂走到我旁边,指着烟问,“什么味道?”


他靠嗓子吃饭,对烟很反感。我想到这个,又是一阵唏嘘。


我猛吸了一口,捏住他的下巴,低头含住他的嘴唇,将那一口烟雾渡了过去。


我将那支烟丢在地上,脚尖踩灭火点。


“哎哎,干吗浪费啊。”金在奂可惜道。


“你喜欢?”我问。


金在奂笑嘻嘻的,“众生皆苦,你是蓝莓味的。”


我抬起手捏了一下他的脸,他的脸颊饱满软糯,手感不错。


金在奂倒是有些敏感,“别这样啊。”


我很认真地看着他,凝视他的眼睛,“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?”


他笑着反问,“我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吗?”


我说你少跟我装蒜,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。


金在奂微微仰着头,眨了眨眼,“丹尼尔,你在同情我吗?”


没等我回答,他继续说:“我不需要任何人怜悯我,你以为我跟他——我跟那只狐狸是怎样的?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你,分手都是我提的,是我不要他的。”


我心想你他妈骗鬼呢,我按着他的肩膀,逼他直视我,“金在奂,你别跟我装傻了,你知道我早就喜欢你…你呢?你根本没忘了黄旼炫,从来没忘过,那个叫珍映的男孩子如果不是他表弟,如果就是他的新恋人,你打算怎么办?又年轻又漂亮,你在旁边一点办法都没有,你只能利用我……”


“丹尼尔,”他望着我,声音有些发抖,“你不能这么说。”


“别人随便怎么想怎么说都无所谓,你不能这么说,”他抱住了我,声音发闷,“我从来没想过利用你。”


“我也真的喜欢你。”他说。


够了,这就够了。我想。


我在这个当下由衷地感到喜悦与幸福,再也没有比这更对更适合的人了,于他而言我不是任何人的替代品,是姜丹尼尔这个人,而他会是我一个人的金在奂。


我严丝缝合地抱着金在奂,这个令我心心念念几乎快四年的同岁男人,我几乎马上就能构想出未来十年甜美安稳的生活。


金在奂挣脱出我的怀抱,他看着我,苦笑了一下,“可是,一直在利用我的,不是你吗?”


 


4、


在这个带着初秋凉意的夜晚,我意识到我和金在奂之间不缺乏温情与默契,我们缺乏了对彼此的坦诚。


我在他的苦笑前甚至有些心虚,脱口而出的话是,“你见过朴志训?”


我知道一定是朴志训干的好事。


金在奂耸了耸肩,“他跑到我宿舍楼下等了我三天,你知道我平时其实不大住宿舍……”


他不自在地咳了一声,“总之,三顾茅庐,他等到我了。”


“你侄子长得真好看,我觉得表演系都没几个比他好看的,”金在奂笑道,“不是你侄子就好了。”


我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,“别胡说。”


“我也能理解吧…”金在奂叹了口气,“他有点像黄旼炫,那种绵里藏针的感觉。”


“他到底跟你说什么了?”我问。


金在奂趴在护栏上,看着楼下一闪一闪的路灯,嘴角带笑,“我觉得他可能一直等我跟你说这句话。”


“姜丹尼尔喜欢女人就算了,他要是喜欢男人,就只能喜欢我。”


我一瞬间感到大脑充血,天知道我多想把朴志训从茫茫人海中揪出来,亲手掐死他。


我深呼吸了一下,把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抹消掉,过了近一分钟,我问:“在奂,我要是说我真的没碰过朴志训,你相信吗?”


金在奂眯着眼看了我一会儿,笑着说:“你说我就信。”


他打了个哈欠,向我摆摆手,“不早了,睡吧。”


我看着他微驼的背影,捏了捏手心,开口道:“我们试试吧。”


他停下来,怔了怔,“你什么意思?”


我一步走到他背后,环住他的腰肩,他缩了缩脖子,声音有些发抖,“别……”


我隔着他细密的头发吻他的耳朵,一点一点扣住他的手,他的呼吸加快,手指开始紧密地攥住我,在他的默许下我开始亲他的脸,最后到嘴唇。没有任何人工化学物质的味道,干净又干燥,我脑子里冒出奇怪的想法:金在奂应该属于秋天的林荫道,人迹寥寥,间隔着青黄的落叶,他就在这条道路的尽头。


分开时他抿了抿唇,眼睛好像氤氲着水汽,亮晶晶的。


金在奂把手指伸进我的头发里,说:“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想这么做了。”


他胡乱地抓了一把,笑着说:“毛绒绒的。”


我刚要趁火打劫,他松开了我,“晚安,丹尼尔。”


我只好回他,“晚安。”


我睡意全无,望着楼下的灯光发呆,看到一个大叔骑着自行车接他儿子回家,看样子是刚上完补习班,小男孩有些胖,大叔的行车轨迹歪歪扭扭。


我还是点燃了一根糖果烟,咬碎蓝莓爆珠,开始回忆关于朴志训的事,这可能也是我最快速有效的降火方式。


我现在的名字是上大学时改的,用的英文名,因此很多人问我是不是生于国外,事实上我原本的名字是爷爷取的,相当传统,叫姜义建。


朴志训原本也不姓朴,他是我堂哥的儿子,我堂哥离婚后,这孩子便被那个厉害女人逼着跟了妈姓。


那个厉害女人在我看来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跟我堂哥分开以后,跟我家这边的人都还相处得不错,尤其是我妈这个曾经的女强人,简直跟她惺惺相惜。她岁数不大,在公司里一路打拼做到主管,还跟一个股东不清不楚,事业热火朝天顾不上家,彼时朴志训才上初二,我妈就主动把他接到了我家。他懂事早熟,长得也讨喜,恰巧家里还有个正值叛逆期的儿子,我妈怎么看他怎么顺眼,渐渐看出了真感情,最后发展到在我家一直住到高中毕业。


14岁的朴志训还没长开,脸是白白软软的一团,眼睛轮廓从那时起就是上扬的桃花,很会卖乖,乖到令人生厌。


比如说我那时捡回来的野猫自己跑了,我回来后看着那个巨大的空盒子怅然若失,他能蹲进去,学着猫挠挠我的手背,“别难过啦,小叔。”事后我便把那只盒子扔了。


我不知道当时的我对朴志训到底是怎么产生敌意的,可能像每个17岁的男生那样讨厌循规蹈矩的生活,讨厌规矩懂事的乖乖仔,讨厌被长辈拿去比较,讨厌私人领地被侵犯。


不得不说朴志训很会察言观色,他大概在两个月内就摸清了我的脾气,我不主动叫他,他绝对不会来烦我。偶尔听我妈的话来叫我,我听“小叔”两个字不爽,叫他不要这么喊,他眨眨眼,“哥哥。”


他那时还没变声,声音黏黏糊糊的,听的我心里一颤。我突然觉得他很像猫,那时他初三,瘦了不少,脸孔像饱满的苹果,下巴却是尖的——总而言之,他变好看了,嫩生生的好看。


我从这时开始觉得自己不正常,我安慰自己是高三课程太紧张所致,我逃避一般开始拼命补习,托了这段时间的福,我考上了一所还算可以的大学。


那段时间我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,高度紧绷一刻不停的后果就是我大病了一场,去医院躺了三天。实习小护士护理技术水得很,花花心思却不少,得知我比她大一个月后便开始嗲兮兮地叫我哥哥,我倒是从中获得了一点乐趣和安慰——我觉得女孩子也可爱。


出院的那天我跟那个小护士做了个吻别,隔着她的消毒口罩碰了碰,她的脸瞬间通红,抱着病历板出去了。我接到妈妈的电话说路上堵车要迟一些才能到医院接我,便半坐着打瞌睡。


其实那时我的烧还没全退,身体还是乏的,没一会儿就迷迷糊糊失去知觉。那个小护士又来了,推了推我的肩膀,小声叫我,“哥哥,哥哥。”


我为睡眠被打扰而不开心,眯着眼拉住她的手,把她带到跟前,想再确定一下我的青春期问题。


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半张脸,我也看清了眼前的人是朴志训。


我尴尬地僵在那里,他慢慢直起身子坐好,不知为什么我感觉他的样子,在此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,并且之后再也没有回头。


他的嘴角若有似无地勾着,“你亲过那个护士姐姐了。”


我看着他无话可说。


朴志训在我的床头抽了一张纸巾,贴上我的嘴唇,我还没反应过来,他隔着那层薄薄的纸,亲了我一下。


朴志训凑近我的耳朵,声音很轻,“我是不是更好?”


我大脑一片空白,纸巾飘到地上,朴志训站起来笑吟吟地对刚刚推门进来的人喊道,“伯母。”


 


5、


我从此不再逃避,我也逃不了。朴志训为了中考跟我报了同一所补习学校,每天晚上下课我要骑车带他一起回家,他坐在后座时环着我的腰,一条路骑得歪歪扭扭。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,只是因为心虚难免对他百依百顺,真正相处起来我才发现他很难哄,他情绪上来得很快,像是经常一个人生闷气,最严重的一次我逃课陪他坐在江边看了两个多小时的游轮,我没忍住问你到底想看什么?


朴志训抱着膝盖,双目空空,“哥哥,我好想走啊。”


“去哪儿?”


朴志训就在这时突然流了一滴泪,真正的电视里才能看到的情景,那一滴泪就顺着他眼角滑到下巴,自然的像冰化成水。


他喃喃地开口,“我七个月没见到我妈了。”


我只好学着电视里傻x男主角的样子,搂着他的肩膀,把他搂进怀里,“没关系啊,哥哥陪着你。”


他破涕为笑,“你是我小叔啊。”


是啊,你是我侄子。我心想,我们身上到底流着多少相同的血呢?


 


我高考发挥不错,考上了首都的大学,离家车程6小时,我以学业繁忙为由很少回家,我妈催得急就回来住两天,意外发现朴志训去高中寄宿了,我心里暗暗松了口气。


第一年寒假回家,跟当时还没分手的女友在车站拥抱告别,回到家里再跟家人拥抱,到朴志训的时候他突然抓住我的手腕,低下头嗅了嗅,抬起头时盯着我,像要把我看穿。


那天晚上朴志训的妈妈也在,她最近春风得意,职位越来越高赚钱越来越多,保养得也越来越好,我妈开玩笑说是爱情的滋润,我大概听出了一点她要再婚的意思。


我看向朴志训,他虽然跟母亲愈发生疏,样子却越来越像——桃李春风,长得太能来事——他此刻冷着一张脸,我知道他情绪又上来了,他一生闷气就连一丝笑都不愿意挤。


饭后他主动去洗碗,我也只好跟着一起,四只手一起在泡沫里浸着,他扣着我的手指,用温水反复冲,我说干净了,他低头说:“我讨厌那个香水味。”


我想我该跟他好好谈谈了,怎么说我都是他的长辈,不能因为我一时鬼迷心窍就保持这种不伦不类的关系。


我洗完澡假装借吹风机去他的房间,进门后我把吹风机开到风量最大,以免说话被外面的人听到,事后证明这可能是我这晚唯一正确的举动。


他躺在床上背对着我,表明自己的态度。


我坐在他床沿,以长辈的姿态说:“志训,你不是小孩子了。”


他突然睁开眼睛,转头望着我,笑了笑,“是啊。”


“你应该……”


我还没开始长篇大论,他猛地扑到我身上,把我按在他床上,手从我的睡衣下摆摸进去,我给他这么突然来一下摸得全身发软,他顺手关了床头的台灯,动作简直是一气呵成。他跨坐在我腰间,我感觉到温热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。


他的脸近在咫尺,他却没有再动。


一片昏暗的沉寂中,吹风机嗡嗡工作的声音格外清晰。


他就像在医院的那个午后一样,慢慢地凑近我耳边,声音很轻,“姜义建,你硬了。”


我操你妈!


理智没有控制住我的大脑,我把这句脏话骂出来了。


朴志训笑了起来,笑声清脆像个小孩,“操我妈干吗,还不如操我。”


我拎起他的后脖子,像拎一只猫一样,把他扔了下去。


 


6、


不管出于什么目的,朴志训帮我确定了性向,其后他还用过各种花样在我身上作死。我经常被几个狐朋狗友调侃长得很花却挺老实,我配合他们自嘲说有着引以为豪的自制力,心里想的是我他妈确实自制力强到人神共愤。朴志训存心跟我较量,仿佛他对我的感情全部拴在一个赌咒上了。


他17岁生日那天他的生母突然通知要摆酒,到了酒店我才知道是她的订婚酒。觥筹交错间这个女人依偎着大她快二十岁的男人,一脸甜蜜,朴志训笑着站起来敬了他俩一杯酒,像敬两位陌生人似的。他那晚喝了不少酒,胃受不住喊疼,我妈让我送他去酒店的房间休息。到房间后他还是要喝,我知道他想玩酒后乱性那套,我配合着给他开酒,白的红的混一起给他灌下去,他毕竟是第一次大量摄入酒精,还没醉晕过去就开始反胃呕吐,捂着嘴冲进浴室,趴在马桶边一阵一阵地吐,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给吐出来。我靠在门边眯着眼看他小小的肩背,瑟瑟发抖像被弹弓打下来的鸟,又可怜又好笑。过了好一阵子,他大概是吐空了,靠在冰冷的瓷砖上抱住膝盖,我又想起了那个在江边看船的小孩,我拿了湿毛巾给他擦脸,他稍微清醒了点,看着我的眼睛却不怎么聚光,睫毛上还沾着生理泪水,一张脸被光打得惨白,我一时恻隐,“志训……”


朴志训咬了咬下唇,攀上我的脖颈,头埋在我的肩上,他身上还有浓重的酒气和汗液的味道,混在一起显得十分不堪,我按住他的后脑勺,一下一下抚着他的背。情欲把这个涩果一样的少年变得污秽狼狈,他在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欲望前一点点瓦解,留给我的却是一个可笑的局。


我知道我是不能跟他上床的,他永远是小我三岁的侄子,我不可能跟他发生任何别的关系——我们一旦开始,就只能是两败俱伤,同归于尽。我帮他擦干净脸,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、认真地看着他的脸,清纯又乖张,他这晚实在是太累了,累到已经失去对我的任何期待和念想,他叫我的全名,声音发抖,“姜义建,你不可以离开我。”


我说好,什么都好,你乖一点,不要再闹了。


他靠在我怀里昏昏沉沉地睡过去,我抱着他在冰冷的浴室里枯坐一夜——这是几百个日日夜夜后我们唯一有过的温存,然而我再去爱惜都是迟了。


 


毫无疑问,我对金在奂的喜欢是远远超过那点儿可怜的欲望的,亲过他以后我更加确定了这一点。我想和他在一起的心思从这一刻变得确切而急迫,但我始终拿捏不住黄旼炫于他而言的意义,我甚至怀疑只要黄旼炫一开口,他俩又能腻歪到一块儿去睡个三天三夜的。


我一向秉持着想要就去拿的准则,毕竟人只活一次,有些人事物错过就是错过了。其后的两个月我对金在奂相当体恤,他本身就是个柔软又容易被打动的人,金在奂对我的尴尬防备一点点在减少,我俩会在每个月月初去club喝酒,偶尔碰到熟人对我俩挤眉弄眼,他都是一副“这不是明摆着吗”的态度。


12月31日我们一起去那间club跨年,刚到门口金在奂愣住了,他拉住我的胳膊,“我们换一家吧。”


他指着路边的一辆现代,“这是黄旼炫的车。”


我不以为然地挑挑眉,搂住他的肩膀,“过了今天就是2018年了,在奂。”


“不行,”金在奂别扭地拧着眉,“我不能看他喝酒…唉丹尼尔我们走吧。”


我腹诽黄旼炫是酒仙还是酒神,让你这么未雨绸缪。但我还是发挥了好男友的特质,跟他去了附近的广场看烟花。


我们在广场的露天棚下面买了酒水位,喝兑水兑奶的加百利,我们天南地北地聊天,谈到出柜的问题,我说我妈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,我这个不孝子快一年没回家看望母亲大人了。他眼睛黯淡了一下,说:“我今年都没敢回去看我妈。”我问为什么?她知道你跟男人同居了?


金在奂的回答劈了我一刀,“我大三的时候就带黄旼炫回家摊牌了。”


我婆娑着他拿杯子的手,“那今年带我回去好了。”


金在奂笑笑,将杯子里的剩酒一饮而尽,“这么快就换了一个我怕她承受不住…她自己一个人把我拉扯大,总是希望我别在这种事上栽跟头了。”


“你妈妈喜欢黄旼炫吗?”我问。


“我都这样了,她破罐子破摔,还算喜欢吧。”金在奂像是喝醉了,盯着杯子自言自语,“毕竟有钱长得帅,他那时对我还挺好的。”


我心想我也有钱长得帅对你好啊。


他像是猜到我想什么似的,给我倒了杯酒,“我当然不觉得你比他差了,你性格脾气比他好太多了。”


金在奂叹了口气,“我跟他都有病,根本不该分开再去祸害别人。”


我捏了捏他的脸,“你别瞎想。”


他凝视着我的眼睛,不知是天气太冷还是别的原因,我看到他眼里破碎的冰屑,我伸手覆上他的眼皮,感受到掌心温热的濡湿,我心想你真该好好哭一场,婴儿诞生也会哭的,哭完了才能跟过去一刀两断。


我移开手,他恢复了平静,脸上冻得有些发红,他感慨道:“今年真冷啊,还好,都快过去了。”


我很认真地抓住他的手,在手心里搓了搓,“在奂,过了今晚,跟我在一起。”


他看我的表情甚至有点凄然,“我不知道…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……”


“丹尼尔我真的…特别感谢你,”金在奂抽了抽鼻子,“但我无法向你保证什么,我真的怕了。”


我笑了笑,爱也好恨也好,人本来就是能轻易为感情控制的动物。


“我说不上来对他的感觉,我跟他吵得严重的时候真的希望他去死。你把任何感情放到他面前他都是看自己的心情,你的尊严在他面前又轻又薄,人怎么能这么自私啊。”金在奂双手婆娑着那个杯子,漂亮的手指映在玻璃上。


他压抑了太久,在这个跨年的寒冷夜晚开始跟我说这段三年的分分合合。我耐心地听着,我知道他的全副武装在一点点剥落,我必须在他最脆弱的时候拥抱他。


金在奂说黄旼炫主动追他,说的时候脸上不免有些得意。他谈起以前街边公演的时光脸上会有张扬的神采,“我在那条街上唱了一个月就有点人气了,他一周换了四辆车来接我去吃饭,前三次我都没答应,小爷我又不缺钱吃饭!第四次下雨了,我怕淋湿音响,就跟他车走了,他还以为我是喜欢韩系车。他问我要去哪儿吃饭,我说要回学校,他还挺吃惊,不过他适应能力强,当天就陪我吃一荤两素的食堂标准餐。说真的人总是虚荣的,我是gay的事知道的人不多,但我也没刻意瞒着,知情的那几个看到黄旼炫眼睛都发直,好像我找的不是个男朋友,我找的是个镀金镶钻的人形ATM。”


金在奂狡黠地笑了,“丹尼尔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男的?我高中的时候就开始谈男朋友了。但是我是gay,黄旼炫不是,没想到吧?他追我是为了气他的长辈们。”


“你知不知道这儿有个老字号的律师事务所?城东地价最贵的那栋楼里,预约号能排队到后年的那个。其实那是个家族企业,占股最大的是黄旼炫家,要价最高的律师也是他父母。子承父业,他本来念的法律,大二的时候去德国交换,感恩节他爸妈去看他,刚出机场就被仇家暗算了。”他的眼睛垂着,脸上没什么表情。


我马上反应过来为什么觉得黄旼炫这个名字耳熟,当年这起谋杀案因为涉及到国际犯罪等问题上过新闻。


“他说他爸妈生前打过的黑官司太多了,以至于清算仇怨都无从下手。葬礼上他托着父亲的照片,人群里不知从哪儿扔过来一只鞋,不偏不倚地砸到他脸上,场面一下子乱哄哄的,这边放哀乐,那边放礼花。他说那时他都快分不清这是白事还是红事,反正都一样热闹,他的叔叔伯伯们光顾着争吵维权,没一个人注意到他。”


“他继承了他父母的股份,却不打算继承这份事业了,他每个季度会去银行查一次账,我陪他去过几次,一直在看他的亲戚们一步步钻法律空子把他的占比减小,我说你真的不在意这些?他说没关系,人不为己天诛地灭。他也知道自己其实在那个家没什么立足之地,他总怀疑家里有内鬼,时不时盯着他。他第一次带我回家就绕过事务所的楼,生怕那些人不知道。”


“大概前二十年太辛苦了,他放肆了好一阵子,还去洛杉矶玩轮盘,上帝大概觉得拿了他重要的东西过意不去,他偏财运好得要命,泡了三天赌场赢得别人双眼发红,场内的黑人怀疑这个亚洲人出千,有几个洋妞出面担保,事后却邀请他玩群p。黄旼炫说我从来没想过人间还能这么闹哄哄的,像进了马戏团。”


我终于明白黄旼炫身上那种凉薄的感觉是怎么回事——他看这个人间就像看动物世界;我也稍微理解了在奂对他的不舍,黄旼炫对他至少像对一个人。


“我真的很喜欢他…那张脸,刚开始还能拿乔跟他推拉一阵子,一越界就栽进去了,他是个混蛋,他骗我说根本没有交往过的人,那又怎样,跟他睡过的男男女女数都数不过来。”金在奂说着还有点生气,脸上呈现出生动的、小动物一样的表情。


“每次只要我一跟他因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吵架,有点要分手的风声,他那些暧昧过的对象都一窝蜂地凑上来,那些人真是巴不得我跟他分干净了,每个人都在等他吃回头草。”金在奂苦笑道,“他的态度真的很伤人,我问他是不是想分开,他总说你如果想的话就分。”


我也笑了,那就是你根本不想分手。


“他不让我去公演,我说我得赚钱养活自己,他说我有钱我给你,”金在奂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,“你根本不能跟他沟通这些,我说一个人不可能老是赌赢的,什么都不做会被人瞧不起的,我真的很喜欢音乐很喜欢唱歌……”


“他根本不懂,我费力才能拿到那些他伸手就能够到的东西,他根本瞧不上这个。你说他是不是傻逼?那他跟我死缠烂打三年干吗。”


金在奂长长地呼了口气,延成一拢白雾,“太累了,我们谁也没法说服谁。有一次闹分手,他在club喝酒,有美女往他身上贴,他还是老样子不主动也不拒绝。我乐队的朋友看到了就打电话给我,刚开始我还接,听他实时播报两人调情,后来我烦了就不接了。最后他不停地打,我问到底想干吗,黄旼炫在那头说,你朋友喝醉了,你来接一下吧。”


“我到那儿时就看见我朋友和那个美女倒在桌上,黄旼炫没醉,身上却有很重的酒气。他说偏要喝醉了你才会关心吗?我说是啊,你不好好的吗?”


“太可笑了。他说,我醉了啊。在奂,我现在觉得我特别爱你。”


金在奂按了按眼角,笑着问:“丹尼尔,你觉得人在什么情况下说的话才全是真的呢?”


我想,临死之前吧。


钟楼响了起来,新年进入了倒计时,金在奂如梦初醒,他仰起脸,正巧一束烟花升上天空,零碎的红光落在他脸上。人声鼎沸,我突然觉得非常寂寞。


 


7、


新年过了,金在奂的运气好了起来,他在一月签了公司,准备天气转暖时去多伦多跟那边一个独立乐队汇合,录一些小众的摇滚乐还是什么。我问要去多久?他说可能半年也可能一年。


我开始打起小算盘,我有个叔叔在温哥华做生意,膝下无子,前几年一直撺掇我去跟他混,我对现在的工作谈不上热爱,如果这一趟能打动金在奂,对我来说倒是不错。


我打定了注意,还煞有介事地在比较偏远的商场挑了戒指,出来时发现下了很大的雪,夹着淅淅沥沥的雨,我退回商场,在咖啡店点了热巧,店里人很多,我找到角落里的双人位置,那儿坐了个人在看报纸,旁边立着一个行李箱。


“打扰了,这儿有人吗?”我问。


那个人抬起头,朝我笑了,是黄旼炫。


我坐下,指了指行李箱,“要出远门?”


黄旼炫笑着说:“是啊,回老家办点事。”


我便问他老家在哪儿。一问才知道他和我来自同一座北方城市,甚至两家离得还不算远。


“真巧,不过你真的不太像那儿的人,也没什么口音。”黄旼炫说,“不过我也不太喜欢那个地方。风太大了,什么地方风一大就显得很空。”


他看到我提着的礼品袋,挑了挑眉,“是买了戒指吗?”


我说:“是啊,我和在奂打算下个月去加拿大。”


他愣了一下,脸上还是浮着若有似无的笑,“是吗,那恭喜你们了。”


我说:“在奂现在胖了点,我没量过他的手指大小,也不知道合不合适了。”


“他也不会介意吧。”黄旼炫说。


“是啊,他性格真的很可爱。”我把热巧喝完,甜得发腻。


黄旼炫说:“我当然知道他可爱。”他的语气很轻佻,像炫耀什么私人物品似的。


他抬起手看看表,说:“我得走了。”


我便起身送他,我们在商场门口等他叫的计程车,雪天路况不好,他等得有些不耐烦,从口袋里摸出烟,取了一支点上,又把烟盒送到我跟前,“你会吗?”


我摆摆手,“在奂不吸二手烟,我早戒了。”


黄旼炫笑了,把刚点着的烟扔进雪地里,“嗨,我都忘了。”这时那辆计程车来了,在马路对面朝他按喇叭。他拉开行李箱的伸缩杆,我问要帮忙吗,他连连摆手,“不用,没什么东西。”


他的大衣下摆灌进了风,整个人束成一棵萧萧的松,走进雪地里,行李箱的滚轮划出不太规则的线。那便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。


 


一周后,也是我要回家的那天,早上我正收拾行李,有一个男孩到访。我对这张漂亮的脸印象颇深,是黄旼炫的表弟。


“我叫裴珍映,”他自我介绍道,“是黄旼炫的表弟。”


还没等我开口,他就问道:“请问金在奂是住在这里吗?”


我愣了愣,“是的,有什么事?”


“我表哥有些遗物,希望金在奂哥哥跟我去认领。”


我怀疑自己听错了,“你说你表哥的什么?”


“遗物,”裴珍映长得轻柔,说的话仿佛也没有重量,“我表哥三天前走了。”


金在奂刚刚起床,他听到门口的动静,走过来看到裴珍映,脸上一阵红一阵白。


“你好,”裴珍映很有礼貌地向他微微鞠躬,“对不起我们家人都没有通知你参加葬礼,我表哥除了我都不太搭理别的亲戚,所以他的东西除了值钱的那些都在我那里……”


“你说什么?”金在奂的脸色瞬间发白。


这个少年脸上终于有了一点崩坏的表情,“你跟我表哥在一起那么久不可能不知道…他自杀过好几次。”


裴珍映还穿着市内私立中学的制服,纯黑的西式制服把他框成一个十字架,我突然有点理解黄旼炫为什么只愿意搭理这个弟弟——他年轻、精致,没有人情味。


这个十字架向金在奂宣判道:“也就是一把旧吉他,换了好几根弦了,你不要的话我就烧掉。”


金在奂扶了一下墙,“黄旼炫怎么…死的?”


“跳海,”裴珍映说,“他口袋里塞满了铅块。”


他眨了眨眼,“你现在问这些重要吗?”


裴珍映甚至有一丝冷笑,“我去哥哥你的公司打听了,你这个月要去加拿大了吧?祝你前程似锦。”


裴珍映走后,我迅速关上门,按着金在奂的肩膀,他坐到沙发上,我跪在地上,覆上金在奂发抖的手背,像是包裹住他跳动的心脏,这双手此刻仿佛凝聚了他所有的生命力,我牢牢地抓住它们,我想现在该说点什么…什么都好,金在奂像是丢了魂,需要有人把他叫回来。


“在奂?在奂?”


两滴眼泪落在了我的手指上。


“没事的,他已经走了,”我婆娑着他的手,语气尽量轻柔,“你要是难过就大声哭,没关系。”


金在奂的嗓子像是被什么棉花塞住,他发出断断续续的呜咽声,我站了起来,轻轻摸着他的头发,他抓住我的一只手,把整张脸埋在我的胳膊上,极其压抑的哭泣。


我听见他说,“如果我没有坚持走……”


我顺着他的背,“在奂,那不是你的错。”


我想说黄旼炫不会为任何人停留的,他早晚都会走。他像一生只会落地一次的鸟,他永远属于天空。


可我不能这么告诉他,我低下头,将额头抵着他的脑袋,“在奂,你…也放他走吧。”


我看到金在奂哭得红肿的双眼,他环住我的腰,像要借一点支撑的力量。


“丹尼尔,丹尼尔,”他的声音带上哭腔,像一只可怜雏鸟。


“我真的好喜欢他啊。”他说。


是,是,我知道你喜欢他。逝者如斯,以后都不会再有人去承担你如此重的感情。


我想起那个雪地里的背影,想起那支刚被点燃就埋进脏雪里的烟,想起黄旼炫凉薄的笑意……这些我都不可能告诉金在奂。


他抬起头,看着我,双目空空,这一刻他很像别人。


我在空气里嗅到死的气息,在他的眼睛里看到巨大的沉默与哀伤,没有任何生的希望。


我也喜欢你啊,在奂。我叹了口气,这一点偏执让我更喜欢你了。黄旼炫寄于人间那么久,任何情感和欲望于他而言都是穿堂风,他的求生欲只有那么浅的一点,却为你轻易地挥霍掉了。


如今他终于把所有想要的东西都紧紧地攥在手里了,他把自己都赔进去了,却还是这么虚无,谁会知道呢?


我抱紧金在奂,我看着手上无名指的戒指,和他手上那枚一模一样的款式,我想就这样吧,我们必须离开这里,一旦离开我就再也不想回头。


 


我回家后单独约了妈妈在外面的饭店吃饭,我跟她摊牌,对不起,您的不孝子是个同性恋,想去加拿大避风头。她果然早就有所察觉,笑着抱了抱我,“傻孩子,你就是出个远门,算什么避风头。”


她问我是谁,我说你在我那间小破屋见过的,我的大学同学。她点点头,像是松了口气,“他看着挺老实的,你们能好好过就行了,我也不求什么了……”


我妈妈拍拍我的肩膀,说:“志训上了大学以后也不常回来了,我养的两个儿子就要这么离开我了。”


我说您瞎想什么呢,现在放假了,他不是回来了吗?


她苦笑着摇了摇头,“他有多想走,你还不知道吗?”


 


我回到家,在房间里整理衣服,朴志训进来时轻手轻脚的,反锁上门后倒是几步走到我旁边,居高临下地看着收拾行李的我。


“你要去加拿大?”


“是。”我没有看他。


“和金在奂?”他的声音提高了一度。


“对。”我卷起一件毛衣。


朴志训从我手里把那件毛衣抢走,气急败坏地扔在地上,小孩子一样。


我站起来,试图以长辈的姿态摸摸他的头发,指尖刚触到鬓角,他粗暴地打开了我的手。


“你不会是想跟他在加拿大结婚好好过日子吧?”他扬着下巴,漂亮的脸上带了点煞气,因此色彩更浓艳了。


我笑笑,“是啊。”


他死死地盯着我,“凭什么?凭什么是金在奂?”


我向他做了个嘘声的手势,他反倒更大声地质问道:“你为什么要结婚?你怎么能结婚?”


朴志训,我18岁的侄子,漂亮得像水灵灵的苹果,连生气都像一只亟待讨好的猫。


我弯腰捡起那件毛衣,将它塞进行李箱,拉上拉链,“我真的要走了。”与他擦肩而过时,摸了摸他的头顶,“有时间常回来陪陪我妈。”


我走到门边,手覆上门把手。


“小叔。”他在我身后叫我。


“哥哥。”一种近乎祈求的语气。


“丹尼尔。”他的尾音拉长。


我真的不想再面对他。


“姜义建!”


我猛然转头,看到的是一张落满泪痕的脸。


朴志训咬了咬下唇,几步走到我面前,我放肆地盯着他那双眼睛——揉碎了星河一样的湖泊,有多少次我都怕自己沉进去——他的手最终落在我胸前,软乎乎的小手,按着心脏的位置。


“姜义建,你有没有心啊?”他的眼泪破碎。


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?从你寄人篱下的第一天开始,还是从我在你面前露怯的那天开始?我们玩一场没有胜负的游戏,互相折磨了这几年,你总有一天会明白这些都没有意义,你从开始就不应该对我有所期望。


于是我笑了,发自肺腑地朝他笑,“真的再见了。”


我推开门,走了出去。




在无数漫长的、寂寞的黑夜后,你会对我怀有怎样的感情呢?如果就在此刻停止,那么朴志训,带着你永远未尝所愿的遗憾,蔓延成更大的空虚和不甘,恨我一辈子也可以。


就像我在有生之年,都会为你隐隐作痛。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<end>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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